林某某醉驾被查又被骗1万
(卢捷)醉驾被查?“我认识相关部门,只要花钱就能摆平!”涉及“花钱摆平”事情的骗局屡见不鲜,不法分子利用酒驾者或他人的急切心理,夸大自身“办事”能力,营造“能人”人设,实施诈骗行为。不久前,龙圩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黄某某提起公诉。
2023年6月某日,林某某询问黄某某是否有办法帮助解决其朋友酒驾行为,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虚构自己认识相关部门人员可以处理酒驾问题的事实,向林某某提出要1万元好处费即可解决。林某某随后转账1万元给黄某某。由于黄某某事后未能处理酒驾问题,又无法及时退款,林某某最终报警。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认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务,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对黄某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构成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您
近年来,随着“酒驾入刑”惩处力度不断加大,一些不法分子抓住涉嫌酒驾醉驾司机的害怕和侥幸心理,以“可帮撤案、可免刑罚、可消案底”等名义,向其诈骗钱财,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醉驾被交警查获后,一定要依法接受处理,切勿轻信不法分子“找领导”“找关系”,花钱不仅不能“消灾”,还会让自己蒙受更大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供稿: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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