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绵阳市妇女联合会共同发布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四)

绵阳某区检察院督促保障妇女

平等就业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绵阳市某区有15家企业在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其中有38个岗位注明仅招聘男性,包括普工、业务主管、销售、平面设计、会计等非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岗位,存在招聘性别歧视,侵犯妇女平等就业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2023年5月11日,绵阳市某区检察院根据“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信息,对相关企业在网络招聘中,存在招聘性别歧视,侵犯妇女平等就业合法权益的情况进行公益诉讼调查。区检察院首先对网络平台招聘信息进行检索和梳理,并结合女性职工禁忌劳动岗位的规定要求,进行了对比筛查;然后依托检察机关与区妇联会签的《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走访区妇联等妇女权益保障组织,围绕在调查中发现依法保障妇女劳动权益问题开展座谈,共同研判公益侵害事实、依据、危害后果,综合分析行政机关监管不力问题及整改路径。

 

经调查取证,区检察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区行政监管部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遂于2023年5月16日,向该行政监管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保障妇女合法劳动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行政监管部门迅速开展全链条治理工作,围绕前述用工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清查,并及时撤除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76条,并联合区妇联开展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辖区用人单位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保障情况,发现问题2个,向相关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并通过联络群向辖区重点企业发布公告、提示,宣传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用人单位平等用工。该行政监管部门会同区检察院、区妇联走访相关用工企业,宣传《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和督促企业平等用工。经区检察院跟进监督,绵阳市某区的相关网络平台未再出现歧视妇女就业,侵犯妇女就业权益等不公平的就业招聘信息,相关企业目前已累计招聘女性职工500余人。

 
【典型意义】
 

(一)积极运用“益心为公”平台,拓展线索来源。检察公益诉讼与志愿者服务具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共同目标追求,志愿者深度参与办案环节,助力检察机关高质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某区检察院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构建“检察人员+志愿者”“线索摸排+线索核实”工作模式,主动邀请志愿者参与办案活动,通过线上核实、同类问题排查等方式及时固定证据,借智借力高效发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作用。

 

(二)加强与社会组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检察机关依托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聚焦妇女平等就业权保障,强化与妇联组织的沟通协作,协同进行问题研判,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与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职能相结合,联动推动整改,在促成个案整改的同时,共同促进解决类案问题、普遍性问题,助力社会治理,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形成妇女权益保障的工作合力。

 

(三坚持以护航民生民利为切入点,能动履职保障妇女权益。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司法为民,加强妇女群体平等权益保护,全面收集研判线索,细化调查核实,实时跟进监督,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助力构建公平就业环境。

 

 

来源: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供稿:孟瑞廷

编辑:郭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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