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案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来,襄汾县公安局紧密结合“利剑斩污”行动,紧盯民生领域、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零容忍”。2024年8月14日,襄汾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案。

 

经查,2024年6月1日至6日,违法行为人周某某(男,40岁,河南省滑县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收储废矿物油桶、废防冻液桶、废齿轮油桶等危险废物0.36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周某某已被襄汾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供稿:襄汾县公安局

声明:
(1)本网发布和转载的图文、视频信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章的内容等未经本网证实,仅供读者参考。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3)优秀稿件,将在农商普法监督网的头条号、搜狐号、百家号、微信号等平台发布,或推荐至其它媒体。

我要上传